近日,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新增两宗案件仲裁裁决获得境外司法机构承认和执行。一宗是股权转让争议仲裁裁决,马来西亚高等法院驳回了被申请人关于程序瑕疵和超裁的抗辩,明确指出商业合同违约金条款不违反公共政策,仲裁裁决获得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承认与执行。另一宗是借款合同争议案裁决,获得美国马萨诸塞州联邦地区法院承认与执行,成为涉侨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的典型案例。
广仲是仲裁法颁布后首批7个试点城市中最早设立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之一。2022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方案》,部署在广州等五个地区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2025年,广仲入选司法部首批中国特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名单。
近年来,广仲立足“一国两制”与侨乡优势,深入推进涉侨仲裁法律服务建设,持续构建高效、专业的涉侨纠纷化解体系,以实际行动,打造国际认可、侨胞信赖的争议解决优选地。2025年广仲受理涉外案件877件,同比增长27%,标的额123亿元,占广仲当年标的额13%,同比增长34%。
规则先行,以制度创新筑牢法治根基
规则是仲裁的生命线,也是侨商跨境争议解决的稳定预期。广仲坚持以规则为引领、以协同为抓手,持续完善适配侨商需求的国际化仲裁制度体系,为侨商侨企筑牢法治屏障。
2026年4月28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协作机制文件首次研讨会在南沙国际仲裁中心顺利召开,6月26日,召开第二次专题研讨会。广仲作为联盟核心发起单位与秘书处承担单位,牵头组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澳门仲裁协会、珠海国际仲裁院等粤港澳三地20余家仲裁机构,共同审议《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示范规则(征求意见稿)》《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秘书国际化服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秘书共享共用名单推荐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三份核心机制文件,推动湾区仲裁规则对接、服务标准互通、人才资源共享。
这一系列协作机制打破了粤港澳三地法律体系差异与服务壁垒,能够高效辐射湾区及海内外涉侨商事纠纷,为侨商侨企在大湾区内的投资经营、跨境合作提供一体化、便捷化争议解决支撑,助力打造湾区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最优生态。
2026年2月,广仲对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发布了《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6年版)》,实现与上位法精准对接、全面适配,以多项制度创新为侨商出海保驾护航:一是明晰仲裁地规则,厘清仲裁地与开庭地法律边界,保障侨商案件裁决的国籍属性与跨境执行效力,契合侨商全球布局需求;二是尊重意思自治,新增仲裁员推荐名单、双方边裁共选首席仲裁员机制,破解组庭效率瓶颈,提升侨商程序参与感;三是拓展服务边界,将国际投资仲裁纳入受案范围,为侨商海外投资争端提供专业解决路径;四是接轨国际实践,创设第三方资助披露制度、早期驳回程序,建立临时仲裁辅助服务体系,填补国内制度空白;五是数智赋能提速,确立电子化优先原则,全面推行在线仲裁、电子送达,依托全球首个APEC-ODR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打破时空限制,大幅降低侨商跨境解纷成本;六是聚焦群体需求,创设集团仲裁机制,高效化解涉众型跨境纠纷,适配侨商集群式产业合作场景。
此前,广仲2020年发布的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获联合国贸法委推介、259家境内外机构认可,此次新规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固化在线仲裁实践成果,让跨境争议解决更高效、更便捷、更贴合侨商实际需求。
双向发力:“走出去+引进来”构建服务网络
近年来,侨商侨企出海步伐加快。东南亚凭借地缘优势与经济活力,已成为核心聚集区,投资领域覆盖全产业链,且需求趋向专业高效。2025年,中越双边贸易额突破2900亿美元,越南稳居中国在东盟最大贸易伙伴;中泰贸易额约1532.6亿美元,中国已连续13年保持泰国最大贸易伙伴地位;中新贸易额约1192.5亿美元,中国亦连续12年为新加坡最大贸易伙伴。
面对这一趋势,广仲坚持“走出去”战略,着力构建内外联动、双向覆盖的仲裁服务体系,全方位保障侨商侨企境内外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广仲将深化东南亚仲裁合作、布局境外服务网络作为涉外工作重中之重。
一是深化越南仲裁合作,夯实中南半岛服务基础。今年5月,广仲与越南国际仲裁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围绕互荐仲裁条款、联合举办专业交流、共享信息技术、优化专家资源等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为中越侨商侨企提供“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跨境争议解决服务,精准对接侨商在越南及中南半岛的投资经营法律需求。
二是实现境外布局突破。近期,广仲在越南、新加坡、印尼正式设立全球首批境外联络办公室。越南、新加坡、印尼均是侨商联通全球市场、深耕区域布局的关键支点,三地联络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广仲海外服务网络向东南亚核心市场延伸,能够直接为东南亚区域的侨商侨企提供全流程服务,越南联络办公室定位为“中越商事法治联络枢纽”;新加坡联络办公室则发挥“桥头堡”作用,印尼联络办公室搭建中印尼专业互信的“连心桥”,直面跨境仲裁“距离远、成本高、流程不熟悉”三大痛点,真正实现仲裁服务“随侨而行、伴侨而往”。
三是输出中国仲裁规则,提升侨商解纷话语权。广仲此前发布的《“一带一路”仲裁示范规则》《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临时仲裁服务规则》,已获白俄罗斯、俄罗斯等十余家境内外机构认可,此次通过境外合作与办事处落地,持续向东南亚侨商推广中国仲裁规则与服务模式,让侨商在海外争议解决中拥有更多选择、更强保障。
除了“走出去”构建侨商全球服务网络,广仲还践行“精准引进来”,充分依托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广交会等国家级对外开放平台,持续优化境内服务供给,为境外侨商来华投资、贸易、合作提供全周期法治保障,让侨商“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今年广交会期间,广仲连续第5届入驻广交会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组建70人国际化专家团队,覆盖国际贸易、跨境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为全球参展侨商提供仲裁咨询、风险防控、纠纷预防、案件受理等全流程服务。同时,联合中国泰国商会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聚焦泰国侨商来华贸易痛点,开展法律解读、合规指导、争议化解等精准服务,有效打通中泰侨商经贸合作法律服务“快车道”。
“侨企经常忽略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涉外纠纷,导致应对海外法律风险能力较弱。”广仲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仲依托自建的互联网仲裁平台,发挥专家断案、保密性高、一裁终局、国际执行力强等仲裁优势,可为商事主体提供更高效的涉外仲裁服务。
广仲还持续深化中泰仲裁合作,为泰国侨商及东南亚侨胞提供定制化仲裁服务,完善湾区涉侨服务,延伸服务触角。自2025年广仲潮州分会正式揭牌后,充分发挥粤东侨乡优势,为潮商侨企全球商贸合作提供高端法律服务,构建覆盖粤东、辐射闽赣的涉侨仲裁服务网络,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
提升服务:适配侨商多元出海解纷需求
当前,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深化,侨商侨企迎来更广阔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更复杂的跨境法律风险。广仲表示,将始终坚守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服务侨商侨企发展的初心使命,紧扣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建设目标,聚焦侨商需求,强化创新赋能,全力做好侨商出海权益保障的“护航者”、跨境经贸合作的“搭桥者”、涉外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一是持续深化规则创新。广仲将以新仲裁法为遵循,持续优化2026版仲裁规则,针对侨商跨境投资、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商海事等高频纠纷领域,打造专项仲裁服务规则。充分尊重当事人依法选择仲裁地及适用法的意思自治,为“港资港法港仲裁、澳资澳法澳仲裁”提供制度衔接与服务配套,即对于将仲裁地约定在广州的当事人,充分保障其选择适用港澳法律、参照港澳仲裁规则的权利;对于约定仲裁地在港澳的当事人,积极做好程序对接与协作支持,切实回应当事人因法系差异产生的制度性关切,提升服务针对性与专业性。
二是加快境外网络布局。广仲将以越南、新加坡、印尼境外联络办公室为起点,稳步在东南亚重点国家及侨商聚居地区增设境外联络点,构建覆盖全球主要侨商市场的仲裁服务网络。深化与越南、泰国、新加坡、印尼等境外仲裁机构的务实合作,推动裁决跨境承认与执行的顺畅衔接,降低侨商海外解纷的制度性成本与不确定性,推动广州仲裁服务更好地伴随侨商全球布局。
三是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广仲将依托2026年上半年成立的粤港澳大湾区(广州)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和广州低空经济商事仲裁院,着力强化金融、跨境投资、知识产权、低空经济等专业领域仲裁能力,为试点外区域提供专业化的证券期货仲裁服务,进一步丰富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领域的专业仲裁服务供给。培育一批熟悉侨务政策、国际规则、海外法律的复合型仲裁人才与服务团队,为侨商处理复杂跨境争议提供专业支撑,打造专业高效的涉侨争议解决平台。
四是深化数智赋能服务。今年3月,广仲全新智能立案系统一经上线,即以“最快三分钟可完成立案”展现了互联网仲裁的便捷和效率。以APEC-ODR平台作为服务侨商的核心窗口,平均结案周期32天,比传统仲裁方式快近三倍。首宗通过平台提交的案件,用时不到7天即调解结案。2023年6月,该平台入选商务部30个“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之一,仲裁领域仅此一例。这是助力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优质法治服务的成功范本。广仲将持续升级全流程线上处理系统,优化在线仲裁、异步庭审、电子送达等服务,依托AI数字人、智能立案系统,实现跨境案件“指尖办理”,为侨商提供“全天候、零距离、高效率”的数字仲裁服务。
五是助力湾区与全球侨商联动。联动港澳仲裁机构,深化粤港澳跨境仲裁协作,搭建湾区侨商与全球侨胞的法律交流平台,推动仲裁服务深度融入大湾区建设,助力侨商侨企在双向开放中稳健发展,以仲裁之力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局。
国际化布局使得广仲的仲裁服务海外拓展成效显著。2025年,广仲案件当事人覆盖全球22个国家和地区,已累计服务67个国家及地区的市场主体。目前,广仲已与来自五大洲的20多家海外侨社商会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加强服务合作。广仲正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侨办实事、仲裁通五洲”的承诺,以更高水平的涉外仲裁服务护航侨商出海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