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备受关注的消费电子头部企业大疆与影石的专利战从国外转至国内。大疆已向国内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影石旗下Luna系列云台相机产品涉嫌多项专利侵权。其中一案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将于8月3日开庭。作为回应,影石在国内多地对大疆发起6项专利反诉,指控其全景相机及云台设备等主力产品侵权。同时,影石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大疆相关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双方一连串精准的法律动作,并非单纯的知识产权攻防,而是依托专利资产开展市场博弈的战略布局,折射出当下头部科创企业竞争的底层逻辑——专利质量与知识产权布局成为商业博弈的核心竞争力。
专利战背后是商业博弈
这场专利战火于今年6月在美国点燃。6月10日,影石在全球发布手持云台相机Luna Ultra。几乎同时,大疆启动维权,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影石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影石Luna系列产品涉嫌侵犯大疆持有的两件外观设计专利及4件发明专利,并对影石公司的产品申请“永久禁令”。涉诉专利涉及大疆Osmo Pocket系列产品的相关技术和设计,覆盖云台机电控制、拍摄控制等核心底层技术。很快,影石在美国对大疆发起专利反诉,涉及云台相机、全景相机等5项发明专利。

图为大疆新品 Pocket 4P CFP
短暂交锋十几日后,海外“战事”骤然降温。美国当地时间6月28日,双方均向美国得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撤案申请,分别撤回了此前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及相关反诉。
事实上,大疆与影石的首次专利纠纷起源于今年3月,大疆就无人机专利权属在国内起诉影石,距影石全球首款全景无人机上市三个多月。大疆还指出,涉案技术与大疆公司离职的前技术人员相关。该事件埋下了双方专利对抗的伏笔。
针对大疆与影石将诉讼主战场转移至国内的情况,思韬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合伙人武兵向记者表示,中国是上述两家企业的核心经营阵地与主要市场,双方在此对资源调配、法律适用的预期更为明确,这可能是他们优先进行国内诉讼的原因。
他分析认为,此次影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大疆相关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是典型的防御策略。“国内专利无效判定可以左右相关诉讼的结果。同时,国内无效程序花费更少、效率更高,若顺利推翻大疆国内同族专利,会间接动摇其海外专利效力,如果双方未来在海外再次爆发专利战,相关材料也可作为海外案件的证据,增加对抗筹码。”
当前,原本深耕无人机赛道的大疆持续拓展手持云台等智能影像领域,全景运动相机起家的影石入局消费级无人机赛道,双方业务边界不断重叠,赛道竞争日趋白热化。武兵认为,这必然会使两家企业在跨界领域进行市场争夺,并产生激烈竞争。“大疆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和影石提出的反诉表面上是追求禁令、索要赔偿,实际上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并扩大领先优势,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今年6月以来,双方在美国的专利战可谓环环相扣。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谢湘辉认为,大疆对诉讼地点的选择有明显的商业考量。首先,美国是消费电子产品的重要市场,也是全球科技企业知识产权攻防的核心战场之一。选择在美国起诉,意味着大疆并非只关注局部赔偿,而是试图在影石产品的国际化销售中进行前端拦截。
大疆选择在影石相关新品上市或推广节点前后发起诉讼,具有典型的市场窗口期意义。他表示,科技产品尤其是消费电子产品生命周期较短,新品上市初期往往决定其渠道铺设、媒体评价、用户心智和销售曲线。此时提起专利诉讼,即便最终裁判需较长时间,也可能对渠道商、投资人、消费者和合作伙伴形成风险提示,进而影响被诉产品的市场营销节奏。专利诉讼在此类竞争中并不只是“事后索赔工具”,也可能成为“市场秩序塑造工具”和“商业谈判筹码”。
储备攻击型专利十分关键
6月,影石在遭遇大疆美国起诉后迅速组织反击,用5项覆盖图像处理、防抖算法的美国专利反诉大疆的多款核心产品。对此,北京桓润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广表示,其背后的支撑可能来源于数百件预先布局的美国专利。“美国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通常需要数年之久。两家公司当时能在美国迅速形成‘对攻’局面,意味着双方在3到5年前、可能产品还没完全定型时,就已经根据竞品的技术开始了有针对性地进行专利布局。大疆在云台、机电控制上布下重兵,影石则在全景拼接、防抖算法、智能追踪等软件和影像算法上构筑高墙。”
过去,由于自身在美国没有任何专利储备,中国企业出海一旦被竞争对手起诉,无法形成有效反制,只能面临高额赔偿或被迫退出市场。“由此可见,中国企业出海,其知识产权团队必须紧盯主要竞争对手的研发动态和海外产品线,培育和储备对应性好的攻击型专利,以确保在‘战事’发生时不至于无弹药可用。”侯广说,“企业必须明白,申请海外专利不是拿荣誉奖杯,而是为了在被攻击时,有筹码把对方逼回谈判桌。但需要注意的是,预先布局不能靠‘垃圾专利’充数,必须是能够封锁竞品技术路线的核心发明专利。”
谢湘辉认为,无论这场专利战结果如何,都提示中国科技企业——真正的全球化竞争,不仅是产品、渠道和品牌的竞争,更是专利组合、诉讼能力和知识产权战略的竞争。“对于大疆这类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已经不只是防御盾牌,更是参与国际竞争、维护创新回报和塑造市场边界的重要工具。”
在高端科技和消费电子领域,没有一家公司能完全绕开同行的所有技术。侯广认为,行业竞争的最终状态往往不是“你死我活”,而是通过知识产权“掰手腕”达成交叉许可。
一位接近大疆的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主动撤回美国法庭的案件,是大疆基于全球商业战略考量以及优化全球诉讼资源配置而做出的决定,这一程序性调整绝不代表大疆维权立场的改变,更不代表对侵权事实的妥协。”另有接近影石的知情人士则表示:“诉讼的提起与撤回,是各方的合法权利,谁先起诉并不代表谁更占理。专利纠纷终将由事实、证据与法律来裁定。”
专利自研外购各有优劣
当前,两家企业在3月至6月互诉时提交的多件核心专利已被公开拆解。据悉,大疆的专利以自研为主,影石专利多为外购。“通常情况下,自研专利和外购专利不会改变案件走向。”侯广说:“专利价值主要体现在稳定性和可执行性两个方面。如果一方当事人的专利稳定性强,能够经受住无效挑战,并且在侵权比对中能覆盖尽可能多的侵权产品,使对手难以规避设计,该专利持有人就会在专利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并影响各方对诉讼的心理预期,进而影响双方的后续商业安排。”
对于自研专利,侯广说:“实施自己的专利是不用交许可费的,而产品越多,开发费用平摊到单件产品上产生的专利成本就越低。但自研专利的缺点在于,自行开发的时间成本高,从立项到形成技术专利需要好多年,容易错过市场机会,而且风险较大,一旦研发失败无法实现有效技术成果,投入的时间、人力、资金都将白费。”
从外部购买专利是企业为了加强自身专利实力或应对专利风险通常采用的商业手段。侯广表示,外购专利对采购方的甄别能力提出较高要求,需要在购买前对专利的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外购专利的好处是速度快,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某件专利成为经营的必要条件,企业可直接通过转让、授权快速补齐技术短板,不至于错失商机。另外,外购专利在精不在多,具有高性价比和低试错风险的特点。”
侯广认为,企业在初创期时,可以借助外购迅速形成初步的技术专利组合,后期再增加自研的投入深度,逐渐形成自主的技术体系。另外,企业可以在核心技术上采取自研,形成垄断性壁垒,而对于外围通用技术,灵活地使用外购策略。除了许可,专利最直接的用处在于诉讼,在平时自研积累的基础上,紧急外购专利用于反击竞争对手也是很常见的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在大疆与影石的专利纠纷中,大疆指出涉案专利是技术人员在离职后,加入了影石公司,在离职时间不到一年内完成的。大疆认为,根据专利法规定,这几项专利属于原单位的职务发明,而影石公司创始人刘靖康则发长文表示,涉案专利全是影石内部的创意和自主创新成果,尤其是飞控领域的“跳楼飞行”功能的创意由他本人提出。
对此,侯广解释,员工离职一年内完成的专利成果,有可能被认定为原单位的职务发明,但这并不代表离职人员必须等待满一年才能申请专利。判定的核心依据是,该专利技术是否和其在原单位的本职工作、分配任务存在实质性关联。无论是沿用原有技术构思、在过往成果上迭代优化,还是基于原岗位长期研究的技术难题取得突破,都可能被认定存在关联。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研究员吕磊表示,当前高科技行业人员流动带来的专利、商业秘密纠纷愈发常见。企业有权维护自身知识产权,但也应防范有人借此名义打压竞争对手、阻碍正常创新。他建议相关部门出台指导案例与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此类案件的审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