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记者 辛红 《法人》见习记者 王茜
今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光伏组件安全要求》(以下简称“安全要求”)和《光伏组件铭牌标识要求》(以下简称“铭牌标识要求”)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2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光伏行业首次在组件安全与标识领域出台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国家标准。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业人士认为,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正是国家从法治层面回应行业问题的关键举措,标志着光伏产业治理从自律倡议走向法治约束,为当前深陷“内卷式”竞争的光伏行业划出了一条清晰的法律底线。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与此前行业普遍存在的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比,形成了质的飞跃。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设定统一、强制、可验证的市场准入门槛,压缩低质、虚假、不安全的生存空间,倒逼企业回归技术创新与品质提升的正向竞争轨道。
新国标划出安全红线
“这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不仅是技术规范,更是重塑行业竞争规则的法律利器。”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毕竞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标准用法律语言重新定义了“好产品”,将倒逼全产业链进行一场围绕安全、质量与环保的价值重构,其本质上是给狂奔的光伏行业装上了“法律刹车”和“技术红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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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执行秘书长刘译阳明确表示,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是落实国家“反内卷”治理要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对推动光伏行业实现“价值领先”具有重要作用。
中国光伏产业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已实现全产业链全球领跑,产业链在多个关键环节占据全球主导地位。然而,随着我国光伏市场快速扩张和技术快速迭代,产业出现了大规模同质化布局、市场“内卷式”竞争、行业利润断崖式下滑等问题,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短期利益,放松质量管控,出现了“毒玻璃”、功率虚标、低质劣质组件充斥市场等问题,不仅损害消费者利益,还影响行业整体形象。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4年,组件抽查整体合格率明显下降,从2019年的100%降至2024年的62.9%。更令人担忧的是,光伏组件的玻璃、边框、胶膜、焊带、接线盒等都存在不合格现象。上述数据显示,光伏组件核心原材料中,光伏玻璃合格率仅为70%。
中信建投期货高级分析师刘佳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内卷”的本质,是企业在低水平竞争中不断压低成本、牺牲质量,最终形成阶段性供需失衡、市场恶性竞争加剧的恶性循环。而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设立不可逾越的底线,让偷工减料、虚标功率的企业直接丧失市场准入资格,倒逼企业从“降本”转向“提质”。
此外,中国光伏占据全球主导地位,但海外针对产品质量与环保的贸易壁垒日益高企。对此,刘佳奇认为,这两项标准也相当于为“中国制造”提供了统一的国家标准,降低了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合规风险与诉讼隐患,成为光伏企业出海合规的护身符。“两项强制性国标将行业中长期存在的问题与模糊概念,转化为可量化、可监管的技术指标,推动光伏市场从以量扩张转向以质取胜。”
加速落后产能出清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部分企业开始尝试用低成本辅材替代标准辅材,但降本若与安全失衡,极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风险。曾有媒体报道称,光伏玻璃企业为节约成本,在用料和钢化温度上打折扣,部分企业甚至使用含剧毒的三氧化二砷作为光伏玻璃澄清剂,抽样检测砷含量平均超过100ppm,最高接近2000ppm。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江桂斌表示,他统计发现,在生产阶段,部分上游材料的毒性成分含量较高,如风电叶片树脂中双酚A残留量最高可达65毫克/千克。此外,个别光伏玻璃工厂生产废水中总汞超过10微克/升。
记者注意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组件的电气安全、防火安全及机械安全、有害物质限制等方面设定了硬性指标,作出了可量化的明确规定。其中,对“毒玻璃”问题的回应尤为典型。
刘佳奇分析认为,新标准明确要求光伏组件中砷含量不得高于50ppm,这实质上是对有害物质的法律禁止性规定,既为企业生产提供了合规参照,也为行业监管提供了执法依据。而铭牌标识要求重点规范了电性能参数,明确组件功率偏差不得超过公差值上下限与±2%两者中的较小值,从监管层面划定了误差红线。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以“测量误差”为由随意夸大功率,铭牌信息必须“真实可验”。
毕竞悦也谈到了两项强制性标准在合规层面的三点创新:
一是“毒玻璃”禁令使环保责任可追溯。安全要求明确玻璃部件“砷含量”标准,这直接将环保要求从模糊的企业社会责任层面,具化为产品合规层面。这意味着未来若出现环境污染或健康损害,企业无法以“行业惯例”为由抗辩,新标准将成为判定产品缺陷的法律依据。
二是铭牌“反虚标”,有利于欺诈认定。铭牌标识要求规定了性能参数的最大允许公差及量值溯源要求,解决了此前消费者维权中举证难的痛点。“铭牌数据不再是企业自说自话的广告,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要约。一旦实测值超出公差范围,即可认定为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大幅降低了维权门槛。”
三是防火安全从“推荐”到“强制”。标准对防火等级、材料阻燃性提出硬性指标,并配套试验方法。
记者注意到,此前火灾事故多归咎于“安装不当”或“意外”。两项强制性标准实施后,若因组件本身不达标引发重大火灾,企业负责人可能面临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刑事风险,极大提高了违法成本。
刘佳奇认为,两项国标的实施将倒逼光伏组件企业更加重视产品安全与质量,有助于遏制以降低安全标准、虚标功率参数等方式进行的不正当竞争。同时,还将加速行业落后产能出清,推动光伏行业摆脱“内卷式”竞争,迈向高质量发展。
企业重在系统化合规
两项标准出台后会不会导致光伏组件制造成本大幅增加?对此,全国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际电工委员会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技术委员会副主席刘正新认为,由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部分企业需要采购更高等级的原材料和部件,可能会导致部分企业组件生产成本在短期内小幅上升。但根据前期调研,成本增加有限,且随着技术升级、产能提升会使成本回落。
值得肯定的是,部分龙头企业已率先行动。晶澳科技、天合光能等企业表示,已全面启动新标准实施的筹备工作,成立专项小组,梳理产品设计、生产工艺、供应链管理、检测能力等全流程,推动标准要求融入企业日常运营。
某头部电力集团的光伏业务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该集团有关负责人强调公司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执行一贯非常重视,为了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技术标准有时会要求更高一些。“公司在后续组件招标中,会将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尤其是防火等级、功率公差、抗机械载荷等硬指标,转化为具体的采购技术条款。同时,在合同履行方面更加严谨。”
这种主动合规的态度,正是行业生态走向成熟的标志。龙头企业率先达标,不仅能够形成示范效应,还能通过供应链传导机制,带动上游材料、设备、检测等环节同步提升,从而实现全产业链的合规管理。
不过,专业人士认为,两项标准的落地执行,更考验企业在合规体系建设中的系统性应对能力。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复杂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孙宜前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关键维度:
一是合规义务的全链条穿透管理。在企业搭建合规体系时,企业不能仅将标准视为生产端的技术要求,而应将其转化为贯穿供应链、生产、质检、销售全流程的法律义务。例如,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就需明确供应商对砷含量、阻燃等级等指标的合规承诺,在销售合同中加入功率参数的误差责任条款,避免前端违规传导至后端引发民事索赔或行政处罚。
二是证据留存与合规抗辩的前置准备。两项标准将行业模糊要求量化为可验证的指标,也意味着未来一旦发生质量纠纷或监管调查,企业需承担更严格的举证责任。实务中,企业应建立从原材料检测报告、生产过程记录到第三方认证报告的完整证据链,尤其是针对砷含量检测、功率公差验证、防火性能测试等关键环节,确保每一项合规指标都有可追溯的书面依据,避免因举证不能陷入被动。
三是合规风险的前瞻性防控与责任隔离。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企业负责人、生产主管乃至供应链负责人都可能因产品不达标面临法律风险。企业应建立分层合规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合规职责,并通过内部制度、合规培训、专项审计等方式固定履职痕迹;同时针对“毒玻璃”“虚标功率”等高发风险点,制定专项合规指引与应急预案,提前隔离个人与企业的法律风险,避免因单一产品问题引发系统性合规危机。
据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即自发布之日起12个月后正式实施,为企业预留充分的测试认证和库存消纳时间。针对其中的具体要求,企业已有成熟的制造业解决方案和对应的试验方法,标准的实施不涉及大规模技术改造和成本投入。根据光伏组件制造商、销售商、使用方反馈,光伏组件产品库存规模较小,预计在标准过渡期内可逐步完成消纳。
来源|《法人》杂志
审核|白馗 王婧 渠洋
校对|王茜 张雪慧 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