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以案促管的法治实践
2026-03-30 14:56:45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辛红 岳雷

《法治日报》记者 辛红 《法人》见习记者 岳雷

近年来,中央企业面临的法律纠纷案件呈现复杂化、大型化趋势,如何有效化解历史遗留案件风险,同时通过案件管理倒逼合规经营水平提升,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对此,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大唐”)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坚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理念,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坚持五项制度、落实四项措施,近几年基本完成历史存量案件化解工作,连续五年实现案件数量及涉案金额双降,避免和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这一实践路径,为中国大唐高质量发展构筑了坚实的法治防线。

三项机制撬动重大案件化解

重大案件往往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单纯依靠基层力量难以有效推进。对此,中国大唐从顶层设计入手,建立起领导人员亲自推动、协调推进、和解机制保底的三重保障。

中国大唐建立重大案件领导督办机制,集团领导按照“谁主管、谁督办”的原则,对分管领域的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在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调研期间,集团领导多次就重大案件化解工作进行督办。案涉公司负责人坚持“新官也要理旧账”,亲自推动重大案件处理,研究制定整体解决方案,一案一策,有效推进案件化解。

针对重大、较大案件,中国大唐建立重大案件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分级管理,建立案件化解“双责任”机制——案发企业承担主体责任,法务部门承担专业管理责任。通过业法融合、上下协同,开展证据收集,进行分析论证,制定诉讼方案,组织庭审应对以及开展对外沟通协调等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在推动案件化解过程中,如何打消企业“怕问责”的顾虑?中国大唐创新建立起稳妥高效的促进和解机制。针对案涉企业担心因和解没有司法判决可能被审计问责的风险,中国大唐明确规定:和解方案在充分论证并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有效维护企业权益后,可以免责。这一机制有效避免了“新官不理旧账”、坐等不利判决扩大损失等问题。2024年以来,通过和解有效化解了一批案件。

五项制度编织案件化解长效网络

案件化解不是一时之功,需要久久为功的制度保障。中国大唐坚持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重点事项约谈、风险化解基层调研、案件分析会诊、案件通报考核五项制度,构建起案件化解的长效机制。

中国大唐规定案涉企业负责人及案涉业务部门人员必须旁听重大案件审理。“十四五”期间,系统内企业领导人员旁听庭审1000多人次,部分案涉企业领导人员亲自出庭应诉,推动重大疑难案件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2025年,中国大唐针对系统内企业新发或可能新发较大被诉案件及较大案件处置不力的,建立了重点事项约谈制度。集团多次对相关二级公司开展法治合规谈话,提示风险、提出要求。系统内多家公司就案件处置、行政处罚风险化解等关键领域组织开展重点事项法治谈话,通过谈话有效推进在诉案件处置,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深入一线掌握实情,是中国大唐推动案件化解的重要方法。中国大唐总部定期对重点案件进行调度及现场调研,督促所属企业加强较大以上案件的调研。案涉分、子公司督办领导每季度现场调研案件不少于一次,每年需完成对所有较大以上案件的现场调研。各级企业负责人靠前指挥,定期调度、基层调研多达300余次,推动系统案件存量连续五年下降。

在处理复杂疑难案件时,专业力量支撑至关重要。中国大唐统筹调度系统内外法律专家和公司律师帮助发案企业分析案情、梳理思路、研究措施。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大唐鼓励内部法务人员代理案件,组织重大案件的模拟法庭演练,与社会律师同台对抗,在加强案件走势推演的同时,也提升了法务人员案件应对能力,搭建了法务人员成长成才的平台。

考核是推动落实的指挥棒。中国大唐将所属企业历史遗留重大案件化解工作纳入年度重点攻坚任务进行考核评价。同时强化对潜在风险化解不力的考核,对高风险合同、高风险企业、合同履行异常等问题进行排查,对相关公司未排查出风险但引发案件的,按季度进行通报。

四项措施推动合规经营行稳致远

案件化解不是终点,通过案件倒查管理漏洞、提升合规经营水平才是最终目的。中国大唐落实发案管理原因分析、“四合一”排查、案例警示教育、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四项措施,实现以案促管、以管创效。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可能隐藏着管理上的漏洞。中国大唐系统总结企业案例和风险500多项,开展类型化研究、印发风险提示函。编制《法律纠纷典型案例》,印发《行政处罚风险应对指导意见》和《关于学案例 防控行政处罚风险的提示函》,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防控要求,减少行政处罚新发量。

在风险排查上,中国大唐建立了法律、合规、风险和内控四项业务共同检查、共享信息、共同调度、共同化解的“四合一”协同运行机制。连续多年对风险高发领域实施精准检查,对排查出的风险明确控制措施,贯穿于案件高发领域涉及的关键岗位和工作流程中,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避免风险从单点高发向普遍性风险蔓延。

警示教育是提升全员风险意识的重要抓手。中国大唐集团领导层在系统各企业领导干部培训等不同场合宣讲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升全体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规矩意识。紧盯公司主责主业和关键环节,及时向审计、巡视、纪检等部门移交案件线索,推进案件专项监督整治。法律、审计、巡视、纪检协同发力,为业务部门和分、子公司搭建贯穿问题揭示、风险识别、整改完善、落实责任全过程的工作平台,增强风险防范和内控工作合力。

人才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障。依托案件管理,中国大唐要求案涉企业必须配备专业法务人员,推动多家未配备法务人员的案涉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进一步落实专业人员配备。近两年,法律合规专业人员增长率超过60%,促进了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推行法律优才计划,实行业务、法务“双导师”培养,明确培养计划,定期跟踪,动态优化,调整培养措施。部分基层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毕业生导师,极大提升了毕业生对中国大唐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从案件化解到合规经营,中国大唐通过“建立三项机制、坚持五项制度、落实四项措施”的系统化路径,将案件管理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以坚实的法治保障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法人》杂志

审核|白馗 王婧 渠洋

校对|王茜 张雪慧 张波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