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打印平台边界面临法律拷问
2026-03-23 16:28:22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辛红 岳雷

《法治日报》记者 辛红 《法人》见习记者 岳雷

一纸诉状,让中国最火的潮玩IP与全球最大3D模型社区“迎面相撞”。天眼查信息显示,近日,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泡泡玛特”)将深圳拓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竹科技”)告上法庭,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该案指向拓竹科技旗下全球最大3D模型社区MakerWorld——一个拥有超百万模型资源、月活近千万的UGC(用户生成)平台。该平台曾存在大量由用户上传的LABUBU模型文件,单款最高下载量超过5.7万次。

3月16日,这起案件迎来了最新进展。拓竹科技发布声明称,已与泡泡玛特进行了友好磋商并达成和解,相关问题内容已经全面下架。

一边是IP价值持续攀升的现象级潮玩,一边是免费下载、随心打印的“数字分身”。这起被业内视为3D打印领域标志性版权案件的纠纷,随着拓竹科技发布和解声明而出现转机,但所暴露出的问题,或将重新划定数字制造时代的内容版权边界,也为发展迅速的3D打印内容生态敲响法律警钟。

当IP稀缺性被技术“解构”

泡泡玛特的生意经,建立在IP的独创性设计与实体产品的稀缺性之上。

LABUBU这个由艺术家龙家升创作的“北欧森林精灵”,如今已是现象级的商业IP。据公开数据,2025年,LABUBU销量超一亿只、全品类全IP产品销量超4亿只,注册会员过亿,覆盖全球超100个国家和地区,其IP溢价能力在二级市场表现突出。

以LABUBU“前方高能”系列为例,部分隐藏款在二手交易平台的溢价可达数十倍。这种增值空间的核心逻辑在于:泡泡玛特售卖的并非简单的塑料玩偶,而是一种附着于IP之上的社交共识与情绪价值。

泡泡玛特创始人王宁曾这样阐释其商业哲学:“在人类巨变的今天,只有艺术与文化赋予的‘意义’才能维持高溢价。”为了守护这种由“意义”构建的高溢价,泡泡玛特构建了严密的版权保护网。任何侵权行为一旦越过法律边界,都可能面临从民事赔偿到刑事追责的严厉后果。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加强了知名IP的商标和版权司法保护,据其通报数据显示,去年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涉“泡泡玛特”知识产权犯罪16件。

拓竹科技的崛起,则代表了另一条路径——硬件生态驱动的技术普惠。这家2020年成立于深圳的硬科技企业,仅用5年时间便跻身全球消费级3D打印市场头部阵营。据第三方机构统计,2025年,拓竹科技在全球消费级3D打印市场出货量份额已接近30%,公司估值超过400亿元,成为行业现象级企业。

拓竹科技的成功秘诀被市场总结为“硬件+内容生态”的双轮驱动:一方面通过高速打印、多色供料、AI自动校准等技术,将工业级制造能力带入普通家庭;另一方面,精心打造MakerWorld模型社区,以海量免费模型黏住用户,形成“内容引流——硬件销售——耗材复购”的商业闭环。

目前,上线仅两年多的MakerWorld,月活用户已近千万,模型总量超百万,其中免费模型占比超过90%,是全球月活最高的3D模型社区。为激励原创设计,拓竹科技每年投入数亿元,通过积分兑换、现金补贴等方式,扶持创作者生态。

然而,技术普惠的另一面,伴随着版权规则的模糊地带。当MakerWorld上一个LABUBU模型的下载量飙升至5.7万次、社交平台上充斥着“0元拥有拉布布”“3D打印实现拉布布自由”的分享教程时,泡泡玛特精心构建的IP壁垒,在用户“一键打印”中遭受冲击。两种商业模式的正面交锋,由此拉开序幕。

2月26日,某公司旗舰店的展台上摆放着充满年味的3D打印作品。CFP

“这不是一场简单的侵权纠纷。”资深消费行业分析师陶桃向《法人》记者表示,“这是数字制造技术普及后,对传统实体消费品行业发起的底层逻辑冲击。”她认为,传统实体消费的核心壁垒,往往建立在物理世界的稀缺性之上,但当数字文件可以无限复制、3D打印可以随时物化时,IP稀缺性正在被技术“解构”。这场纠纷,本质上是数字制造浪潮与传统消费秩序的一次激烈碰撞。

平台的责任边界在哪

“以前打击盗版,端掉一个生产工厂就能切断源头;现在源头是一串可以无限传播的代码,而平台成了这些代码的集散地。”在北京经营潮玩手办的董一冰向记者感慨。

稀缺性被3D打印技术重新定义,却在法律层面抛出了一个棘手问题:当具备打印设备的用户成为“制造商”时,侵权主体从工厂车间分散到了无数个普通家庭,版权方究竟该向谁追责?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泡泡玛特旗下的LABUBU IP形象作为原创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用户将文件上传到公共平台用于传播,只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就涉嫌侵害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他强调,即使是非商用的二次创作,只要超出个人欣赏、学习及教学等合理使用的范畴,也构成对著作权的侵害。

当用户上传模型构成侵权,平台是否要为此承担责任,成为泡泡玛特起诉拓竹科技案的核心焦点。

北京七曜律师事务所主任石慧杰认为,平台的义务主要在于对用户的“注意义务”,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如果平台对用户侵权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则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面对超百万量级的模型,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尺度该如何把握?是收到投诉后删除即可免责,还是需要平台主动审查、提前拦截?

石慧杰指出,平台能否免责关键在于其是否满足“避风港原则”的要件:其一,主观上不知情,即平台对侵权内容不存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形;其二,客观上已履责,即平台在收到侵权通知后,及时删除了侵权内容。但需要注意,对于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作品,平台负有“较高注意义务”,需证明自身已尽到主动防止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努力,方可免责。若未能履行该义务,则可能构成对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拓竹科技在和解声明中表示,已对相关问题内容进行了全面下架。从法律角度看,这种“事后删除”是平台应尽的法定义务。但在陶桃看来,和解并不意味着平台身份的完全厘清,尤其是当平台商业模式与侵权内容传播深度绑定时,其角色定位仍有待进一步审视。

陶桃提出,LABUBU模型高达数万次的下载量,究竟是用户自发分享的结果,还是平台在算法推荐、流量扶持上的“默许”?这一问题直指平台的角色定位。当平台通过积分奖励、流量倾斜等方式激励UGC内容生产,而热门侵权模型恰好从中获益时,平台的商业模式本身已与侵权内容的传播形成关联。这种情况下,平台很难主张自己只是中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事实上,在此之前,拓竹科技已卷入另一起版权纠纷。2025年底,《罗小黑战记》的版权方北京寒木春华动画技术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起诉拓竹科技等三家公司,该案于2025年底首次开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0月,拓竹科技曾对创想三维、爱乐酷等同行业内容平台采取法律维权措施,列举这几家平台存在搬运MakerWorld上独家模型、违反“禁止商用和二次创作”授权条款等侵权情形。从“维权者”到“被诉者”的角色转换,折射出3D打印行业版权生态的复杂性。

3D打印行业迎来合规拐点

目前,MakerWorld平台上关于泡泡玛特相关模型已被下架。在3D打印爱好者群体中,有人担忧:“买拓竹科技就是为了打印自己喜欢的IP,以后是不是不能随便下载这些模型了?”

法律界人士给出的答案并不乐观。石慧杰指出,建群分享盗版模型和建群发盗版电影一样,都是侵犯著作权行为。至于网络上的个人卖家,即便注明“3D打印”,只要未经授权复制、销售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同样面临侵权风险。

这场纠纷受影响的,远不止于个体用户,它正在将3D打印内容生态,推向必须直面的合规拐点。

一个可供参照的司法判例是“AI自动生成奥特曼图片侵权案”。该案中,上海某公司运营的AI平台允许用户生成并分享奥特曼形象图片,被权利人起诉。杭州互联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作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虽未直接提供侵权内容,但将侵权图片置于平台明显位置,应当知道侵权可能;加之其从服务中直接获利却怠于采取措施,存在主观过错,构成帮助侵权。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万元。被告上诉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此反观拓竹科技,此次纠纷的潜在风险不仅限于和解条件,更在于可能由此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董一冰指出,MakerWorld平台上涉及“黑神话”等大量游戏模型,同样面临版权风险。一旦被IP方集中追索,拓竹科技面临的恐怕就不是“单点作战”,而是“全线承压”。

在董一冰看来,平台要规避法律风险,应建立用户上传审核机制,要求用户提交版权承诺,重点排查热门IP模型的侵权风险;同时,加强与IP方的正版合作,搭建正版模型库,扶持原创设计师。技术层面,可运用数字水印、区块链存证实现模型溯源与举证,推广授权码打印模式,从源头上限制无授权模型的商用打印。

这起纠纷或将成为3D打印行业发展的关键节点。“数字制造技术日新月异,如何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是一个必须面对的课题。”陶桃认为,这起案件将倒逼3D打印行业建立更严格的版权审核机制,推动行业从野蛮生长的拓荒期,加速步入合规发展的深水区。

来源|《法人》杂志

审核|白馗 王婧 渠洋

校对|王茜 张雪慧 张波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