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特稿
□ 本报记者 罗莎莎
太湖波光潋滟,而“除藻卫士”花白鲢却屡遭偷捕。不法分子无视禁捕退捕政策,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非法捕捞花白鲢达二十余万斤,严重破坏了太湖的生态平衡。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严惩该非法捕捞团伙的同时,今年7月,还会同法院、渔政部门,委托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为太湖量身定制生态修复方案,构建了“调查—修复—监测—评估”的全周期治理体系,确保每一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都精准用于生态修复。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紧密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协同优势,通过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的生态保护格局,不断深化部门间衔接协作机制,有效凝聚起生态保护合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一体推进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江苏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检察依法从严惩处,有力震慑不法分子,同步依托民事、行政检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监管缺位、执法不严的问题。同时,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及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调查,督促责任主体承担生态修复义务,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严忠良介绍,协同发力模式打破了不同检察业务之间的壁垒,让生态保护从单一环节的追责,延伸覆盖到违法犯罪全链条,实现了办理一起案件、修复一片生态、规范一个领域的治理效果。
在协同发力的整体框架下,不同业务条线的检察职能既各有侧重又互为支撑,其中行政检察作为法治护航生态治理的关键一环,承担着特殊且重要的职责。
2021年1月至2026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41件,化解行政争议761件。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全省检察机关还持续加强对生态修复费用、损害赔偿金执行等问题的监督,让判决不“空判”。2023年1月至2026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民事公益诉讼2232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4亿余元。
深化创新
餐饮经济作为文旅消费的重要载体,如果监管不到位,不仅极易破坏本地群众的居住环境,还会直接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2025年,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在梳理相关线索时发现,辖区数个网红街区投诉增多,多为反映商户向雨水井排放餐厨废水。后经现场调查发现,这一情况属实,且经排查发现辖区21处雨水井淤积油污,不仅威胁河道水质安全,还增加了雨季内涝风险。
之后,该院向属地街道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其检查商户480余家,制止违法倾倒25起,责令停业5户,清理雨水井43处、油泥残渣40余立方米,并新增流动收集点10余处、专用垃圾桶248个,有效整治了街区环境。
为从源头解决问题,该院还运用“厨余垃圾收运治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动系统治理,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推动150余家餐饮主体签订相关协议。2025年12月,该院联动相关主管部门、“益心为公”志愿者跟进监督,确认案涉雨水井已清理完毕,异味消除,网红街区周边卫生环境显著改善,文旅核心板块面貌得到切实提升。
江苏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杨学飞告诉记者,江苏还探索建立“聚焦大局选题、立足职能答题、人民群众阅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各地检察机关围绕属地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选题”,检察机关以专案办理、专项监督“答题”,人民群众以实际感受对整改成效“阅卷”。该机制运行以来,推动解决生态环境治理难题177项。
据了解,省检察院近年来还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守护长江、江河湖海公益保护、大运河综合保护等系列专项监督,2023年1月至2026年7月,全省检察机关立案行政公益诉讼6938件,制发检察建议3349份。
协同履职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不断延伸协同履职触角,推动覆盖多领域、贯通多部门的协作机制落地运行,攥指成拳的协同效能持续释放。
为确保每一处受损生态点位都得到有效修复,2022年,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操作指引,此后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专业支持等配套工作机制,形成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全省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始终将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作为制度运行的最终落脚点,共同推动修复监督、成效互认、修复基地建设等工作,目前已共建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共40余个。”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科技处副处长李缨介绍。
其中,南京市生态环境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共建八卦洲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细化生态修复项目计划,同时拓宽资金渠道、整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资金,形成替代性修复合力。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联合检察院等7部门,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项目库工作方案,建立全链条机制,确保赔偿资金规范高效利用。
据了解,省检察院还先后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审计厅等单位会签协作机制17项,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开展噪声污染治理专项监督行动,与江苏海事局共建长江船舶污染协同共治示范区,与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开展高标准农田专项治理。
2025年以来,江苏省检察院还协同江苏省全面推进美丽江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异味扰民、黑臭水体、噪声污染、固废倾倒等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办理案件876件,推动解决1287个具体环境问题。
记者了解到,江苏检察机关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关于检察履职的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努力为巩固提升美丽江苏建设成效作出江苏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