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银发”净化涉老广告荧屏
2025-11-11 15:32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罗莎莎 李永生 娄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李永生 娄毅

“现在打开电视清清爽爽,再没有那些‘神药’‘仙丹’忽悠人了。要不是你们及时出手,还不知道要害多少人!”近日,江苏省睢宁县居民李大爷对着回访的检察官感慨道。这一转变,源于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此前,睢宁某电视频道的早间、午间时段常被各类药品广告轮番占据,夸张的疗效宣传精准指向渴望健康的老年群体,七旬的李大爷正是受其影响的老人之一。2025年1月,睢宁县综治服务中心检察工作室接到一名老年消费者来访,反映其因收看当地某频道播出的药品广告,购买服用后不仅未见疗效,反而出现身体不适。

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迅速受理该线索,并依据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及时将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办案组经初步调查后,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展开为期15天的深入调查。

办案组协同技术部门系统录制频道内容,提取16条违法广告样本;深入乡镇村居,面对面听取19名受害老人陈述;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核查药品资质,确认广告宣传内容远超审批范围。调查显示,一年内已有37名老年人受此类广告误导,身心健康与经济利益遭受损害。

检察官抽丝剥茧发现,问题症结在于监管职责存在交叉:“播出机构准入”与“频道管理”部门同“广告内容审查”部门之间未能有效衔接,形成监管盲区。睢宁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向有关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停播涉事广告、对播出机构依法处罚,并建立健全涉老广告筛查与线索移送机制。

检察建议迅速转化为整治行动。次日,所有涉案广告全部下架,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启动问责程序。随后一个半月内,睢宁县部署开展覆盖全县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专项整治,重点筛查老年人收视高峰时段广告132条次,叫停或整改问题广告17条,为老年群体追回经济损失18600余元。

县文旅局同步督促各播出机构压实主体责任,对涉老健康类广告实施“双人审核、重点复核”,并通过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律素养与审查能力。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而是推动社会治理的起点。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剖析案件反映出的监管深层问题,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报送专题报告,揭示涉老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与治理难点,提出强化联合监管的治本之策,获县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在检察机关持续推动下,2025年5月18日,县文旅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广告监管协作办法》,明确“播出监测—违法认定—执法处置—责任追究”全链条职责,规范线索发现、移送、核查、处置与反馈各环节流程,为长效治理筑牢制度基础。

近日,睢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整改“回头看”时发现,电视频道中传来的不再是虚假广告,而是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戏曲唱段。据“睢宁速来办”平台数据,自检察建议发出以来,涉老虚假药品广告投诉量同比下降82%,整治成效显著。

“药品广告是老年群体获取健康信息的重要渠道,其真实性直接关系用药安全。”睢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阳表示,“检察机关聚焦‘播出监管’与‘内容监管’职责交叉问题,精准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正是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发各方协同的‘都管’的生动实践。”

编辑:姚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