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成咖啡市场竞争焦点
2026-01-28 17:00 来源:法人杂志 作者:辛红 姚瑶

《法治日报》记者 辛红 《法人》见习记者 姚瑶

从云南咖啡种植园到上海街头精致的咖啡店,从本土咖啡品牌自产自销,到勇闯海外市场,中国咖啡企业经历了一场场跨越山海与文化的旅程,在这背后,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近几年,中国咖啡市场展现出蓬勃生机,但商标侵权、供应链合同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等法律问题也常常曝出。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促进市场规范发展,成为咖啡企业关注的热点。 

中国咖啡领域专利申请量占全球近八成

无论是咖啡风味的创意配方,还是智能咖啡机的专利技术,亦或是一个独特的品牌标志,知识产权已成为咖啡市场竞争中的焦点。

2024年7月,云南昆明,参加中国-南亚博览会的外国嘉宾品尝云南咖啡。2024年云南省出口咖啡3.25万吨,同比增长358%,出口荷兰、德国、美国、越南等29个国家和地区。CFP

云南省创新服务示范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末,全球咖啡领域累计专利申请量达68124项,中国以53502件专利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占比78.5%。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在接受《法人》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一个咖啡品牌来说,咖啡的风味研发极为重要,咖啡风味本身不可直接申请专利,但实现特定风味的“技术方法”和“物质组合”可以申请专利。例如,一种创新烘焙工艺或者萃取方法、一款能更均匀烘焙、实现特定风味曲线的烘焙机组件等,如果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要求,则可以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近年来,咖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受到了更广泛的重视,保护咖啡制作工艺的技术秘密也更加重要,尤其是咖啡烘焙曲线、冷萃工艺参数、数字化管理系统等往往成为了企业的核心资产,部分企业更重视通过完善保密协议等法律手段来防范泄密风险。

此外,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行为还涉及微调企业商标的标识细节、模仿整体视觉风格等方式来规避法律监管,部分侵权方甚至利用跨境监管漏洞,在境外注册近似商标后反向投诉国内企业。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瑞某公司诉热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该案中,热某公司因其商标及门店设计在组合元素、构图及视觉效果上与瑞某公司高度近似,构成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对瑞某公司关于500万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的诉请全额予以赔付。

尹玉分析该案时表示,案中法院责令被告提交品牌使用费账簿、资料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构成举证妨碍,于是法院根据原告的举证计算赔偿。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主观上具有侵权恶意,侵权范围广、规模大,获利巨大,侵权情节严重,适用两倍惩罚性赔偿。

随着“咖啡+茶饮”模式的流行,不同品牌的产品具有较高相似性,包装设计、营销话术的模仿纠纷日益增多,更有侵权方擅自以“联名知名品牌”的名义进行引流,甚至在社交媒体平台使用他人品牌关键词为自己的品牌进行推广,这些行为都增加了企业的维权难度。

尹玉认为,企业要想保护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首先要将咖啡的核心配方、专属烘焙工艺、原料采购渠道、客户资源等信息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针对不同商业秘密采取差异化的保密措施,并且可以通过全类别注册扩大保护范围,通过登记强化权利证明。

针对市面上的山寨产品,尹玉建议企业重视品牌的前置保护布局。在品牌发展初期,企业可以利用商标国际注册体系降低多国注册成本,对关键设计及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形成“商标+专利”的基础保护网。建立动态监控机制,通过线下巡查结合线上监测的方式及时发现仿冒行为,也可以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定期检索商标近似申请及侵权线索。此外,企业还可以建立“打假有奖”机制,鼓励消费者举报侵权线索。

在发现被侵权后,企业可以优先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快速制止侵权行为;对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并主张惩罚性赔偿;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线上侵权行为,企业应及时向电商平台、社交媒体平台投诉,要求平台采取删除链接、屏蔽店铺、限制账号等措施。

“企业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培训,增强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与经销商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时,要求经销商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不得销售侵权产品,发现侵权行为要及时报告。企业在进行宣传过程中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向消费者宣传品牌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别真假产品的能力。”尹玉表示。

咖啡出海如何避开“暗礁”

随着中国咖啡市场规模扩大,中国的咖啡品牌在全球市场越来越“出圈”,然而打通海外市场却非易事。

某品牌咖啡店经营者告诉记者,对于一些涉及到进出口贸易的上游企业来说,国内外食品标准不同是企业出海时经常遇到的难点。不同国家市场准入和监管政策不同,咖啡企业在出海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更加复杂。

中国知名连锁咖啡品牌“瑞幸咖啡”曾在泰国围绕“LuckinCoffee”字样与鹿头标识提起商标维权诉讼,该案件也成为中国咖啡品牌在开拓海外市场过程中的一个典型维权案例。该案中,瑞幸咖啡发现泰国50R集团在当地抢先注册了近似的文字及图样标识,并以此为招牌开展经营。为此,瑞幸咖啡于2021年10月提起诉讼,请求泰国50R集团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一审法院判决瑞幸咖啡胜诉后,被告企业提起上诉。上诉法院认为,瑞幸咖啡商标转让生效时间晚于起诉被告企业的时间。据悉,北京瑞吉咖啡技术有限公司是瑞幸咖啡商标在中国的注册人,瑞幸咖啡在2021年11月取得该商标权。因此瑞幸咖啡提起诉讼之时并没有获得商标权,上诉法院以瑞幸咖啡并非利害关系人为由,认定其属于不适格原告,从而改判瑞幸咖啡败诉。2024年3月,瑞幸咖啡在泰国再次提起新的诉讼。2025年2月6日,泰国中央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法院作出最新判决,确认瑞幸咖啡对涉案商标享有更优权利(prior and better rights),判令被告撤销已注册的相关商标,停止使用相关标识并变更公司名称,同时判令被告向瑞幸咖啡支付损害赔偿包括1000万泰铢的历史性赔偿和从起诉之日(2024年3月4日)起每日10万泰铢的持续性赔偿,直至其完全停止侵权行为。除此之外,被告还需承担部分诉讼成本。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汤健翔分析,这一案件直观揭示了出海品牌面临的“本地抢注与在先使用”风险:若东道国商标制度强调注册在先,那么,即使国内企业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在进入目标国前未能及时完成知识产权的本地化注册布局,就有可能在进入海外市场时陷入被动,甚至需要同时应对行政程序、民事诉讼与商业谈判的多重压力,使法律风险外溢为商业与声誉风险,对企业造成不容忽视的打击。

汤健翔认为,企业出海需充分理解并遵循我国境外投资监管框架,并且关注东道国的市场准入与监管政策,特别是外资准入、行业经营许可、食品与产品监管、消费者保护与广告合规、数据与支付合规等领域。对于咖啡企业而言,境外投资往往还涉及餐饮经营许可、食品安全、原产地规则、过敏原信息披露与提示、会员营销、门店消防安全等监管重点。

“在政治与地缘风险方面,出海企业可能会面临东道国政权更迭、监管口径突变、外资政策收紧、特许资质调整等政策问题。在市场监管方面也要注意,东道国可能会在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税务等方面对出海企业展开合规审查。”汤健翔举例分析,部分在东南亚市场以加盟模式快速扩张的中国饮品品牌,门店密度高、价格低廉、促销策略明显,可能会引发商业竞争对手提出合规质疑或反垄断投诉,而税务风险通常在企业盈利后集中暴露,咖啡企业常见的特许经营费、品牌许可费、跨境管理服务费、集团内采购与融资安排,都是税务审查的高频点。

汤健翔分析,对于在多法域布局产业的出海企业而言,既要考虑到各国普遍关心的高频合规点,还要针对不同东道国的监管逻辑,在环境保护、供应链、劳动与用工保护、文化等方面做好相应准备。例如,欧盟的监管重点主要集中在环保数据披露、供应链尽职调查与可持续发展治理等方面,东南亚一些劳动密集型国家较为重视劳工权益与消费者保护,对最低工资、工时、外籍员工签证与派驻等制度均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企业想要预防后续商业纠纷与不利后果,除了知识产权的前置布局外,更重要的是在商业合同中设计切实可行的争议解决条款,以便最大程度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及成本。汤健翔认为,海外争议往往围绕加盟费、货款、租金、设备款及品牌使用费等方面展开,争议金额未必极端巨大,但资产流动性强、关联主体多,且对方当事人可能转移资产或毁损证据。对此,企业应当适时评估并及时申请资产保全等临时措施。

来源|《法人》杂志

审核|白馗 王婧 渠洋

校对|王茜 张雪慧 张波

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