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惠宁宁
近日,“女子体检十年无异常却确诊癌症晚期”的新闻引发关注:当事人张女士自述“漏检”致病情延误,涉事机构爱康国宾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向张女士索赔10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其公开道歉。尽管这场争议尚未有定论,但体检行业长期以来存在“体检”与“医疗”的边界模糊,检测标准的参差、责任认定的复杂等问题,仍值得反思。消费者该不该相信手中的体检报告?行业在争议中如何重建信任?守护公众健康的“防线”又该如何筑牢?
引发信任危机
张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日,广州天河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件中,体检机构因漏诊被判赔偿原告13万余元。该案原告陈某在体检机构进行胸部CT检查时,本已存在的肺部结节被漏诊,体检结果显示肺部“未见异常”。一年半后复查时,肿瘤已有进展。最终,法院认定体检机构存在过错,判决其承担75%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达13万余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24年再审的一起案件中,某公司体检中心因漏诊肺癌,最终患者死亡。法院酌定该公司诊疗行为的损害参与度为5%,判决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3万余元。
此外,有消费者在消费投诉平台投诉称,今年6月18日,其父在美年大健康成都青白江分院体检(费用686元),6月20日出具的检验结果显示PSA(前列腺特异性抗原)严重异常,体检机构将其作为最主要身体检测指标提示在报告中,并建议在1个月内复查。
“父亲于7月3日携体检报告到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第一人民医院咨询医生,医生建议做验血和核磁共振(费用700元)。验血结果显示PSA在正常范围之内,与体检机构出具的结果大相径庭。此体检结果给我和家人带来了极大的心理、身体和费用的损害。”这名消费者还表示,他对本次体检报告的其他指标也持怀疑态度,既然检查出来有问题的指标实际没问题,那没问题的指标真实情况如何?
本应守护健康的体检,却因“误检、漏检、误读”等乱象引发消费者信任危机。消费保投诉平台数据显示,近5年健康体检类投诉持续增长,截至7月17日体检精准投诉达679件,而整体解决率仅38.59%;“漏检”“夸大病情”成投诉高频词,爱康国宾、美年大健康等头部体检机构均在投诉前列。“健康体检”行业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退款纠纷、虚假宣传及售后服务欠缺等方面。
而在消费投诉平台上,针对体检机构的投诉也不在少数。《法人》记者在一家投诉平台搜索发现,有关爱康国宾的投诉多达1300余条,问题集中在“数据虚假”“诱导消费”“误诊”“价格欺诈”“隐形消费”等方面;有关美年大健康的投诉有520余条,问题集中在“价格欺诈”“诱导消费”“误诊”等方面;有关慈铭体检的投诉有200余条,问题集中在“隐形消费”“诱导消费”“误诊”等方面。
体检中心误检耽误病情事件频发,不仅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也对整个体检行业的信誉造成了冲击。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认为,这些现象反映了行业共性问题:一是专业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体检中心的医护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缺乏对疾病的准确判断能力。比如,在面对一些早期癌症的细微症状时,不能有效识别。同时,体检设备更新换代不及时,精密度不够,导致难以检测出早期病变;二是过度追求经济利益。一些体检中心为了降低成本、提高利润,采用“套餐化”销售模式,不考虑消费者个体差异,“千人一检”,难以精准捕捉个体健康风险。甚至存在用低端设备、让非专业医生看报告,或是减少必要检查项目等行为,增加了漏检、误诊的概率。
明确责任边界
邓勇认为,体检中心的职责不仅是帮助消费者及时发现身体潜在的健康问题,还要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如根据体检结果给予饮食、运动等方面的建议,帮助消费者预防疾病,促进健康。而在实际中,消费者应如何理解体检报告的提示?遇到漏检、误检等问题,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大成(洛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海强告诉记者,体检机构与消费者建立的是一种特殊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其核心在于健康筛查而非疾病治疗。这种定位差异导致双方权利义务具有独特属性——消费者支付费用获取健康评估服务,机构则负有专业、审慎的履约义务,并出具专业报告。
邓勇表示,若体检中发现异常但未进一步追踪、分析,或未告知消费者做进一步检查,属于体检中心过错;若已按规范告知,消费者未重视导致病情延误,则不能完全归咎于体检中心。
“体检过程中,如果体检机构因操作不规范、不负责任、疏忽大意等未尽到专业注意义务的原因造成了漏检、误检,导致消费者延误病情,造成损害的,体检机构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健康权或生存权。”段海强告诉记者,民法典第七编中对侵权责任的认定要满足三个构成要件,即存在过错、造成损害后果、过错与损害有因果关系,要认定体检机构存在侵权行为,也应遵循严格的法律认定逻辑。
在过错判定方面,法律要求机构行为必须符合“当时医疗水平”标准。段海强举例称,对肺部结节筛查,采用低剂量CT属于行业常规手段,若机构仍使用分辨率不足的X光片导致漏诊,即构成技术过错。反之,若病变属于国际公认的“隐匿性癌变”(如胰腺癌早期),现有技术难以检出,则不应归责。
消费者需通过司法鉴定证明体检中的诊疗行为、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或“及时检出可改变预后”。以乳腺癌为例,若体检时肿瘤尚处原位癌阶段,但因机构误判为良性结节延误治疗,发展至晚期转移,则延误期与生存率下降的医学关联性成为责任认定核心。
监管亟待加强
近年来,健康体检行业蓬勃发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2023年我国健康体检行业市场规模约为2922亿元。艾媒咨询最新发布的《2025年中国健康体检行业消费行为调查数据》显示,两年一次体检的消费者占比达到39.41%,一年一次体检的消费者占比为35.48%,反映出较多消费者对定期体检的重视。而良好的健康体检市场环境构建,离不开完善、严格的外部监管制度保障。《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健康体检与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操作手册》《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和《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等文件的出台,也规范和提升了健康体检服务的整体质量。
然而,目前体检机构的机构建设、质量控制、人员管理、流程管理等方面还缺乏足够监管。根据北京市卫健委2024年抽查显示,23%的体检机构存在设备未年检、31%的报告无主治医师签字等问题。抽检还发现,部分民营体检机构存在“技师代替医师看片”现象,CT影像阅片时间平均仅4.2分钟,远低于公立医院15分钟的标准。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高级合伙人于扬舟建议,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着力构建健康体检质控组织体系,将辖区内体检机构纳入区域医疗质控管理,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强化全流程监管职责;围绕依法执业、质管组织建设、技术规范执行、耗材管理、医疗安全、价格公示及收费合规等核心内容,对辖区内健康体检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一次全面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底数、掌握实情。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系统梳理归类,依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整改难度,制定详细可行的整改方案。
重塑行业信任
体检行业的信任危机,说明新兴健康服务业态快速发展亟须法律保驾护航。唯有通过刚性标准厘清责任边界、技术监管规范行业发展、司法救济畅通维权渠道,方能使体检真正回归“早发现、早干预”的医学本义。
段海强认为,完善体检行业的法律监管,核心在于将技术能力置于阳光之下,让法律责任体现在各项检查之中,明确“健康守门人”角色。
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体检机构对重大阳性结果负有“主动追踪义务”,而非简单出具报告。未履行追踪义务导致延误治疗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应推定机构存在过错,减轻消费者举证负担。
知情权是消费者理性选择的基础,段海强建议,提高体检设备信息透明度。体检机构须在经营场所及电子报告公示关键设备性能参数,强制公开设备检测误差率。
此外,邓勇认为,体检行业应在操作流程方面进行完善:
首先,个性化体检方案。根据消费者的年龄、性别、家族病史、生活习惯、职业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体检方案,提高体检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其次,规范操作流程。制定统一、详细的体检操作标准和流程,涵盖检查前准备、检查过程、报告出具等各个环节,要求体检机构严格执行。
再次,质量控制与复核。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对体检过程和结果进行内部复核和外部抽检。对高风险、异常结果进行二次检查和专家会诊,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最后,人员培训与考核。定期对体检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建立考核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再培训或辞退。
资质准入是服务质量的“硬门槛”。邓勇建议,应加强医疗资质准入管理,确保健康体检医务人员具有专业的技术资质,防止医务人员超范围、无资质的执业行为。
于扬舟建议,严格执行体检人员身份核查、规范流程、知情同意书面确认、隐私保密、风险告知等制度,保障结果真实、资料安全。“还可以设立法律风险管理小组(由管理人员牵头),定期抽查工作,重点防范漏检、代检、假检等违规行为。”
责编|王 茜
编审|渠 洋
校对|张 波 张雪慧
来源|《法人》杂志2025年08月总第258期